各省、市体育局群体处及北京、上海、天津、深圳以及各省、市开展复合弓射箭项目的俱乐部和组织:
2007年第44届世界射箭锦标赛于7月7-15日在德国举行;第15届亚洲射箭锦标赛于9月14-21日在我国西安市举行。为推动群众性复合弓射箭项目广泛深入地开展,不断提高复合弓射箭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通过选拔赛组建射箭复合弓项目国家集训队。
2007年4月12-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举行的“全国射箭冠军赛”进行第一届复合弓项目国家集训队运动员的资格选拔。具体组织及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复合弓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高志丹(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郎 维(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周 元、田书强、王冀中
二、选拔赛时间和地点
2007年4月12日至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举行。
三、比赛项目:
(一)男、女个人单轮全能
(二)男、女个人淘汰赛、决赛
四、参赛人员:
各省、市已经和准备开展复合弓射箭项目的单位、射箭俱乐部及个人爱好者。
五、报名参赛办法
(一)2006年以前正式注册备案的复合弓项目运动员(持有《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以中国射箭协会团体会员射箭俱乐部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人数不限。
(二)尚未正式注册备案的射箭俱乐部和射箭组织及个人,可通过省市体育局群体处报名,报名人数不限。
以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0日,报名表统一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地址:北京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邮编:100041,电话:010--88961649)。
(三)拟开展复合弓射箭项目的省市运动队及个人和对复合弓射箭射箭项目有兴趣的爱好者,可在比赛前通过组委会随即临时报名。
(四)报名参加选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按规定需缴纳竞赛包干经费(见补充通知)。临时报名参赛者每人需交竞赛费300元。
(五)竞赛经费包干包括:场地器材费、部分交通费和住宿费。
六、竞赛办法
(一)选拔赛执行中国射箭协会2006年2月审定的《射箭规则》世界室外锦标赛竞赛规则及其补充规则。
(二)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和取得的成绩。
七、选拔名额及方法
(一)选拔复合弓项目国家集训队的运动员名额暂定16名(男、女运动员各8人)。
(二)国家集训队的运动员男子个人单轮全能成绩应达到1320环以上;女子个人单轮全能成绩达到1280环以上;男女个人淘汰赛前4名。
(三)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名额按照参赛男、女运动员的个人单轮全能、个人淘汰赛决赛比赛总积分高低确定。
1、积分办法按照个人单轮全能、个人淘汰赛决赛的名次计算分数: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以此类推。
2、如积分相同,以淘汰赛比赛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八、竞赛器材
使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电子计时、计分设备、箭靶、靶纸(含内10环)。
九、参加国际比赛方法
复合弓项目国家集训队男、女运动员以选拔赛积分确定排名顺序参加国际比赛。如果业余运动员参加国际射箭赛事因本职工作脱不开身或无经费来源,按照个人积分排名顺序报名参赛,直至规定参赛名额满为止。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