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射击射箭项目在全国比赛期间召开项目发展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为了进一步促进射击射箭项目的发展,广泛听取全国射击射箭界意见,拟在全国比赛期间召开座谈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㈠射击项目
河南赛区:2008年10月14日;
烟台赛区:2008年10月17日;
云南赛区:2008年10月20日;
江苏赛区:2008年10月23日;
广东赛区:2008年10月25日。
㈡射箭项目
江苏赛区:2008年10月10日。
二、参加人员
㈠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领导,国家队总教练、领队。
㈡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和相关单位领导。
三、会议主持人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业务部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㈠全国比赛赛制设置的建议,青少年比赛赛制设置的建议。
㈡后备人才培养的建议。
㈢全运会项目设置、达席位具体办法的建议。
㈣国家队队伍建设的建议。
㈤全国射击项目重点布局的建议。
㈥促进项目发展激励机制的建议。
四、有关要求
㈠在各赛区参赛的每一代表队的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参加。
㈡各单位中心主任及解放军各军区队长可根据赛程安排,参加任意一场座谈会。
㈢各单位参会人员请根据会议内容,提前做好书面材料的准备,在会上能够踊跃发言。
㈣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在赛区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