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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和全国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裁判员的通知

2010-05-06 09:43  中国射击协会

  射运字〔201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

  2010年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将于5月14-19日在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举行,全国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将于5月27-6月1日在浙江德清县举行,届时将选调部分裁判员参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韩来泉(山东)

  裁判长:刘吉善(新疆)

  编排记录长:董红英(河南)

  发令长:郭建军(陕西)

  裁判员:石夏英(内蒙古)、曹跃民(山西)、张明新、王 炫(山东)、罗朝芳(四川)、仇建华(青海)、王志彬(宁夏)、热西旦(新疆)

  二、全国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尤卫东(江苏)

  裁判长:郭秀礼(山西)

  编排记录长:覃月英(广东)

  发令长:王杰勇(北京)

  裁判员:林志坚(上海)、叶 华(上海)、邵力平(江苏)、程 勇(安徽)、林 琳(福建)、张立新(河南)、刘育建、易 娟(广东)

  三、仲裁委员会

  主任:郎 维 (国家体育总局)

  委员:董文瑾、苏宝生(国家体育总局)

  四、所需其他裁判人员由青海省、浙江省体育局选调。

  五、报到时间、地点

  (一)请参加全国室内锦标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5月11日,其他裁判员于5月12日到青海省多巴体育基地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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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请参加全国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5月24日,其他裁判员于5月25日到浙江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5号莫干山大酒店报到。

  六、其它

  (一)被选调的裁判员需带裁判证,自备裁判用具、裁判服装,

  不得绕道和乘坐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

  (二)被选调的裁判员确属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执行比赛任务的,务必于比赛10天前电告射箭部。

  (三)以上不详之处请与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10-88961649

  (四)赛区联系方式:

  1、青海多巴基地

  联系人:李春秀 13997382699 0971-4698004

  联系人:马思宏 13709711796 0971-4698206

  传真:0971-4698014

  2、浙江德清县体育局

  联系人:陈超 电话:0572-7882282

  传真:0572-807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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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干山大酒店酒店总台:0572- 8280666、8280788

  二○一○年五月五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