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
参加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将于2011年3月17日至4月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男女个人排名赛(单轮全能144支箭);
(二)男女个人淘汰赛
(三)体能测试
二、选拔赛领导小组
主 任:张 良(国家体育总局)
副主任:李 锋、曾志刚、郎 维、王义夫(国家体育总局)
三、参加选拔赛人员:
(一)2008年北京奥运会奖牌获得者;
(二)2010年广州亚运会奖牌获得者;
(三)2009与2010年度世界杯赛奥运会项目奖牌获得者;
(四)2011年全国射箭冠军赛排名赛个人前32名(如有符合前三项标准的运动员在内,则录取名次依次向后顺延)。
四、报名与报到
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11日前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名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在国家射箭队集训的运动员请于3月17日到昆明市体育学校报到。
五、收费标准
(一)伙食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70元/天.人(比赛训练期间不办理退伙)。
(二)住宿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50元/天.人。
(三)市内交通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30元/天。
(四)训练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150元/人 。
(五)报名费: 300元/人。
(六)返程订票手续费:每张30元。
六、裁判报到:
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3月15日报到,其他裁判、工作人员3月17日报到。裁判人员需自带裁判证、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装,不得绕道乘坐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按规定给予报销。
七、如需订返程票的单位请于3月16日报大会接待组,联系人:杨频 电话:13099910857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射箭部
邮编:100144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二)云南省昆明市体育学校
地址:昆明市金马寺金太路昆明市体育学校(650216)
办公室电话(传真):0871—6284603
竞赛联系人:赖云萍 13116299922
接待联系人:苏玉华 13629632396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