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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补充通知

2011-03-02 16:32  

  参加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

  参加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将于2011年3月17日至4月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男女个人排名赛(单轮全能144支箭);

  (二)男女个人淘汰赛

  (三)体能测试

  二、选拔赛领导小组

  主 任:张 良(国家体育总局)

  副主任:李 锋、曾志刚、郎 维、王义夫(国家体育总局)

  三、参加选拔赛人员:

  (一)2008年北京奥运会奖牌获得者;

  (二)2010年广州亚运会奖牌获得者;

  (三)2009与2010年度世界杯赛奥运会项目奖牌获得者;

  (四)2011年全国射箭冠军赛排名赛个人前32名(如有符合前三项标准的运动员在内,则录取名次依次向后顺延)。

  四、报名与报到

  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11日前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名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在国家射箭队集训的运动员请于3月17日到昆明市体育学校报到。

  五、收费标准

  (一)伙食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70元/天.人(比赛训练期间不办理退伙)。

  (二)住宿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50元/天.人。

  (三)市内交通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30元/天。

  (四)训练费:非国家集训队运动员150元/人 。

  (五)报名费: 300元/人。

  (六)返程订票手续费:每张30元。

  六、裁判报到:

  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3月15日报到,其他裁判、工作人员3月17日报到。裁判人员需自带裁判证、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装,不得绕道乘坐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按规定给予报销。

  七、如需订返程票的单位请于3月16日报大会接待组,联系人:杨频 电话:13099910857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射箭部

  邮编:100144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二)云南省昆明市体育学校

  地址:昆明市金马寺金太路昆明市体育学校(650216)

  办公室电话(传真):0871—6284603

  竞赛联系人:赖云萍 13116299922

  接待联系人:苏玉华 13629632396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