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个人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
2011年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个人锦标赛将于5月12日-5月16日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举行,现将每场比赛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根据2011年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个人锦标赛竞赛规程,各参赛单位规定参加人员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允许超编自费参赛;
(二)请各参加单位于4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见附页)一式两份,分别报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并将电子版发到fs57919508@hotmail.com邮箱)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逾期报名,每名运动员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200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报名表必须采用规程附件提供的正式样表,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内容,用计算机清晰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5月10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三、收费标准:
(一)伙食费:每人每天75元(含管理费),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手续。
(二)接送站费:每人100元。
(三)报名费:个人赛每人100元,团体赛每队200元(男、女团体分别计算)。
(四)订票费:每人30元。
(五)竞赛经费(含住宿和场地费): 竞赛经费标准为850元/人,规定参加单位在编运动员交纳400元/人,国家体育总局承担450元/人;超编和自费运动员竞赛经费全部自理;超编工作人员缴纳450元/人;提前报到运动队每人每天按200元收取食、宿、训练费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后至抽签前,每调换运动员1人,需交纳手续费200元,报名后弃权手续费200元,抽签后,不得更换。
(二)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5月8日,其他裁判员于5月9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被选调的裁判员需带裁判证,自备裁判服装,不得绕道和乘座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国派裁判员不安排接站,火车站坐地铁至天印大道站下,乘出租至方山体育训练基地,给予交通补贴。
(三)请各队将抵达、离会的详细信息于 4月22日前传真或电告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
基地,以便安排接、送站(返程车票预定单附后)。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传真、电话:010-88961649 邮编:100041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射箭部
(二)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电话:025-57919508 王云霞 传真:025-57919578
025-57919509 曹海燕 传真:025-57919577
订返程车票联系人:
丁兆光 电话:025—57919506 13914499465 传真:025—57919577
接送站联系人:
糜燕新 电话:025—57919518 13952094126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印湖路8号
邮政编码:211112
(三)开户行和帐号:
南京建行科学园分理处 32001596040059000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