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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运中心关于调整全国射箭比赛裁判员的通知

2015-05-27 17:24  

各有关单位:

  现因工作需要,经中国射箭协会裁判员委员会执委会推荐,拟对几场全国射箭比赛裁判员进行调整,自发通知之日起对调整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选派。公示期内,各参赛单位、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对选派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一、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2015年6月25日~7月3日,内蒙古乌拉盖)

  (一)裁判员

  李磊(天津)替换康菲(陕西)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常建东(总局)

  委员:刘亚峰(内蒙古)、高坤(内蒙古)

  二、全国青少年射箭锦标赛(2015年7月15~20日,河南平顶山)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常建东(总局)

  委员:尤卫东(江苏)、杨晓燕(四川)

  三、全国射箭重点体校锦标赛(2015年8月10~14日,江苏新沂)

  (一)裁判员

  韩来泉(山东)替换王志彬(宁夏)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常建东(总局)

  委员:朱幼南(江苏)、李长顺(陕西)

  四、全国射箭重点学校锦标赛(2015年8月20~24日,内蒙古海拉尔)

  (一)裁判员

  增补邹士玲(浙江)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常建东(总局)

  委员:韩来泉(山东)、李长顺(陕西)

  五、其它有关事项参见《射运中心关于选派2015年全国射箭比赛裁判员的通知》(射运字〔2015〕106号)文件。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4103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射运中心

  201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