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
根据第一届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规定和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做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裁判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5〔56〕号)要求,请各单位推荐参加第一届青年运动会射箭决赛的临场裁判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临场执裁裁判员技术等级要求为国家级(含)以上,且近3年有执裁全国射箭比赛的经历;
二、根据2015-2016年度全国射箭国家级裁判员注册及国家级裁判员参加执裁、培训及业务评价等情况 ,结合射箭项目在各省(区、市)发展状况,综合确定分配各省(区、市)推荐建议人选名额附后(见附件1);
三、有不良执裁记录的,特别是在以往的比赛执裁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较大争议的裁判员,不得参与推荐;
四、国家级裁判员建议人选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中国射箭协会裁判员委员会的执委会综合考虑推荐情况与一青会决赛竞赛组织工作需要,拟定一青会决赛裁判员选派初步人选方案,经射运中心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报国家体育总局公示和正式选派。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第一届青年运动会射箭项目决赛临场裁判员建议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省级体育局公章后传真至射运中心射箭部。
五、一青会决赛仲裁委员会组成人选由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研究并推荐上报总局公示和选派。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联系人:陈艳丽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射运中心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