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5年全国射箭邀请赛暨华东赛区公开赛将于8月1日至8月6日在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湖州市长兴县画溪大道803号)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华东射箭协作区成员单位;
(二)全国其他省级射箭队。
二、报名及报到
(一) 参加比赛的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7人。
各参赛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电子照片(盖章)发至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训竞科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邮箱。
(二) 报到时间:2015年7月31日。
(三) 报到地点: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湖州市长兴县画溪大道803号)。
三、收费标准
(一)竞赛经费(含住宿费、场地器材费和裁判员费用):
按各单位运动员报名人数每人缴纳竞赛费用1000元。
(二)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
(三)自费人员和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食宿竞赛260元/人/天(不含接送站)。
(四)返程订票手续费每张30元。
四、交通提示和承办赛区接送站服务标准:
参赛队伍可选择以下交通方式或自行安排前往:
1、长兴火车站、高铁站—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20元/人/次);
2、湖州高铁站—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40元/人/次);
3、杭州火车站、高铁站、机场—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65元/人/次)。
五、裁判员报到时间、地点
(一)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长和发令长于7月29日报到,其他裁判员于7月30日报到,地点为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二)裁判员需自带裁判证、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装。
(三)不得绕道和乘座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
(四)按照规定报销交通费用。
六、交费可以使用公务卡和其他透支卡、银行卡。
七、根据竞赛的需要,本场比赛的其他裁判员人选由华东射箭赛事协作区和承办单位研究确定并于7月15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备案,选派方式和要求等由华东赛事协作区与成员单位沟通确定。
八、请各参赛队于7月25日前将抵达赛区及离会的详细信息传真至大会处。
竞赛联系人:刘 新 电话0572-6620228 18857895227
财务联系人:王 星 电话0572-6620218 13967255699
接待联系人:刘 洪 电话0572-6620266 13567956540
订票联系人:卢丽文 电话0572-6620277 15967203459
车队联系人:张 琦 电话0572-6620230 18857117361
九、联系方式
(一)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电话/传真:010—88961649、88964103
邮箱:archery2010@126.com
(二) 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训竞科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画溪大道803号
邮编:313100 电话/传真:0572- 6620228
邮箱:zs1118@126.com
十、其他事宜由赛区补充说明。
附件:
2.返程票预订单
3.抵离信息表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