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5年全国射箭邀请赛暨华北赛区公开赛将于9月11日至9月16日在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华北射箭协作区成员单位;
(二)、全国其他省级射箭队。
二、报名及报到
(一)、 参加比赛的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各参赛单位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电子照片(盖章)发至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经营保障部邮箱(jingbaobu9055@163.com)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邮箱(archery2010@126.com)。
(二)、报到时间:2015年9月9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南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三、收费标准
(一)、竞赛经费(含住宿费、场地器材费和裁判员费用等):
按各单位运动员报名人数每人缴纳竞赛费用1000元,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适当补助。
(二)、伙食费每人每天120元,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
(三)、自费人员和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食宿竞赛260元/人/天(不含接送站)。
(四)、报名后至抽签前,每队调换一名运动员,需缴纳手续费200元/人。报名后弃权,需缴纳手续费200元/人。抽签后不得更换。
(五)、涉及报名及其他费用和标准由承办方芦城体校另行补充说明。
四、交通提示和承办赛区接送站服务标准:
参赛队伍可选择以下交通方式或自行安排前往:
1、火车站(单程)—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100元/人/次);
2、南苑机场—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100元/人/次);
3、首都机场—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0元/人/次)。
本赛事不提供返程车票预订服务,请各运动队自行解决。
五、裁判员报到时间、地点
(一)、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长和发令长于9月7日报到,其他裁判员于9月8日报到,地点为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二)、裁判员需自带裁判证、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装。
(三)、不得绕道和乘座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
(四)、按照规定报销交通费用。
六、交费可以使用现金或提前转账。
本单位财务不办理银行刷卡业务(无POS机),请各队自备现金或提前转帐。
银行户名: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银行账号:01090531500120111556648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陶然支行
七、请各参赛队于8月31日前将抵达赛区及离会的详细信息发送到报名邮箱。
竞赛联系人:冯 奕 电话010-61229055 13810115758
财务联系人:潘俊艳 电话010-61229020
接待联系人:徐海峰 电话010-61229055 13811375766
裁判联系人:梁秀杰 电话010-61229094 15010432027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电话/传真:010—88961649、88964103
邮箱:archery2010@126.com
(二)、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经营保障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南口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经营保障部
邮编:102612 电话:010-61229094
邮箱:jingbaobu9055@163.com
附件: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