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协会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射运中心2016年度全国射箭竞赛申办邀请函

2015-10-13 16:15  

  为促进我国射箭运动普及发展,通过举办射箭赛事推动射箭竞技运动、大众射箭活动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扩大对承办赛区的宣传,助力赛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公布2016年度全国射箭竞赛计划(框架),启动2016年度赛事申办工作,欢迎各地区和单位积极提出承办意向。具体如下:

  一、2016年度赛事计划框架

  根据我国射箭运动发展需要,结合全国射箭竞赛和年度工作实际,拟定《中国射箭协会2016年度赛事计划》(框架)附后,申办单位可作意向参考。

  二、赛事申办的阶段安排

  (一)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1月15日,申办地区和单位提交赛事承办申请。

  (二)2015年12月15日前,审核评估办赛条件,确定拟承办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确定承办单位,完成赛事计划备案等工作,签订办赛协议。根据赛事要求和承办赛区宣传招商等需要,上述进度可适当提前。

  (三)各承办地区和单位根据赛事承办要求启动筹备工作。

  三、申办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办地区或单位提交赛事申办材料。申办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办文件(含申办申请表、申办单位简介或资质证明材料;列明拟申办比赛的名称、承办理由、办赛地特点和气候交通等条件)。

  1、省级以下体育部门或项目管理单位、直属单位申请承办的,需经该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省级体育部门同意。

  2、地市以下地方政府或体育部门申办的,应出具当地政府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函。

  3、所有申办意向均在本次公布的全国射箭竞赛计划(框架)内提出。

  (二)申办附件材料

  1、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

  2、申办竞赛的筹备实施方案(含竞赛场地和竞赛组织团队方案、餐饮住宿交通接待工作方案、宣传展示和安全工作方案、拟定比赛期间的气候状况、应急工作预案等);

  3、办赛历史和经验;

  4、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

  (三)申办说明

  全国射箭竞赛一般按年度进行申办和承办。赛事申办单位也可在年度赛事申办时,提出不超过三年的承办意向。确有意愿延长申办承办年限的,必须在申办材料中明确延长理由以及延长承办年限的各项保障。

  四、具体工作程序

  (一)办赛条件审核评估

  中国射箭协会收到承办申请材料后,将对申办地的办赛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必要时中国射箭协会还将选派技术代表进行实地考察。

  (二)确定赛事承办单位

  经审核符合办赛条件的承办单位,将在中国射箭协会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列入2016年全国射箭竞赛计划并按程序向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列入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同时在中国射箭协会官网公布全年竞赛计划和承办单位、办赛时间地点等。

  (三)签订办赛协议

  经审核符合办赛条件的承办单位,中国射箭协会将与其正式签订办赛协议。协议书签订完成后,承办单位即可启动赛事筹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请各意向承办单位于2015年11月15日前提交申办材料,具体事宜请与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联系。

  联系人:陈艳丽 李欣平

  联系电话:010-88961649 010-88964103

  传真:010-88961649

  电子邮箱:archery2010@126.com

    点击下载:2016年全国射箭竞赛计划

  射运中心

  201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