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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运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通知

2015-10-15 16: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赛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射箭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抓好后备人才建设,促进和推动基层射箭项目的开展,我中心拟于2015年11月14日-11月29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体育公园举办2015年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2015年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青少年射箭锦标赛三场比赛的团体淘汰赛获得过前四名的单位: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山东、广东、四川、陕西、新疆、成都军区等11个单位每单位可推荐6名运动员,其他省份可推荐4名运动员。

  (二)各省推荐的运动员应为省队正式或者集训运动员,也可推荐本省比赛前16名的运动员,男、女不限。

  (三)射运中心选调7名经验丰富的射箭教练员执教训练营(教练组成名单附后)。训练营期间同时将邀请专家进行射箭技术、国际箭联射箭规则、励志教育、心里知识等专题讲座的授课。

  二、报名

  请各省级单位统一报名,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射箭部邮箱(archery2010@126.com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于2015年11月14日到福建省莆田市体育公园报到。

  四、经费

  (一)参加训练营运动员的食宿费、场地器材费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选调的教练员、授课老师的食宿、差旅费和授课等费用均由射运中心承担。

  五、射运中心将根据训练营最终考核挑选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家射箭队2015年后备队伍集训。

  六、要求

  (一)请参加训练营人员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报到取消集训资格。

  (二)报名人员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营的,务必于规定报到时间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予准假。

  (三)运动员请自带弓箭器材和必要的生活用品,确保完成训练和考核任务。

  (四)参加训练营人员请于报到前一周联系承办单位,以便安排接站。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电话(传真):010-88961649、88964103

  (二)福建省莆田市体育公园

  联系人:叶建辉

  电话:13706081650

  附件:

  1、2015年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领导小组及教练组成员名单

  2、2015年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报名表

  射运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