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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第十三届全运会射箭项目资格赛申办邀请函

2016-11-10 15:06  

  各有关单位:

  为了顺利有序完成第十三届全运会射箭项目资格赛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按照《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上报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各项目资格赛安排的通知》(体竞字〔2016〕11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第十三届全运会射箭项目资格赛申办工作,具体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期间。

  二、参赛人数

  按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射箭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办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办地区或单位提交赛事申办材料。申办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办文件

  1、省级以下体育部门或项目管理单位、直属单位申请承办的,需经该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省级体育部门同意。

  2、地市以下地方政府或体育部门申办的,应出具当地政府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函。

  3、射箭社团组织申办赛事的,经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函。

  (二)申办材料(见附件)

  1、申办单位简介或资质证明材料;

  2、申办竞赛的筹备实施方案(含竞赛场地和竞赛组织方案、餐饮住宿交通接待工作方案、宣传展示和安全工作方案、拟定比赛期间的气候状况、应急工作预案等);

  3、办赛历史和经验;

  4、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

  四、经费问题

  赛事所需经费由国家体育总局承担,不足部分由申办单位补充。

  五、申办时间

  请各意向承办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申办材料提交至射箭部,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邮编100144。

  联系人: 陈艳丽 李欣平

  联系电话:010-88961649 010-88964103

  传真:010-88961649

  电子邮箱:archery2010@126.com

  附件:第十三全运会射箭项目资格赛承办申请表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