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射箭队整体训练计划安排,经国家队队内选拔,最终确定了男、女各12名运动员参加国家队第二、第三阶段集训,现就第二、第三阶段集训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第二阶段:3月31日-4月15日 福建莆田体育公园
第三阶段:5月3日-6月28日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二、集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集训要求
(一)参加集训人员,自带弓箭器材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二)参加集训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临时组织关系和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无论此前在国家队是否有护照,均按此办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如已在本单位办理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报到时应携带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互助险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人事部备案。已办理优秀运动员互助保险者,在国家队训练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国家队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体人字[2004]525号)办理。
(四)参加集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
(五)参加集训人员请自行到达集训地点,不安排接站。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射箭队
张晓雷:13901205785
(二)福建莆田体育公园
叶建辉:13706081650
附件1:国家射箭队2017年组队集训(第二、第三阶段)人员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