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决赛技术官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7〕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推荐了临场裁判员建议人选,中国射箭协会裁委会执委会本着岗位特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威信较高并按照行回避制度的推荐原则,结合近两年全国大赛执裁情况,对仲裁、发令长以及发令岗位回避替换的预备人选等特殊岗位的技术官员作了补充推荐。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综合考虑竞赛组织运行需要,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推荐选派名单如下,现予公示3天,公示符合规定者正式向体育总局推荐。
具体名单和技术职务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5人)
主任:李长顺(陕西)
委员:樊卫平(山西)、韩来泉(山东)、刘吉善(新疆)、戴玉林(辽宁)
二、裁判员建议名单(31人)
总裁判长:尤卫东(江苏)
裁 判 长:林志坚(上海)
副裁判长:张 凯(天津)
发 令 长:王杰勇(北京)
副发令长:林 琳(福建)
编排记录长:刘利鹏(广东)
副编排记录长:康菲(陕西)
裁判员:
王 璐(北京)、赵书强(北京)、李 磊(天津)
霍瑞萍(山西)、石夏英(内蒙古)、陈 军(辽宁)
陶 琳(吉林)、叶 华(上海)、石守葆(江苏)
杨 明(浙江)、程 勇(安徽)、郑 晔(福建)
王 炫(山东)、石 磊(山东)、殷德荣(河南)
周启群(河南)、林潮海(广东)、吴 政(广西)
杨晓燕(四川)、罗 燕(四川)、陈清艳(贵州)
张 涛(云南)、王志彬(宁夏)、
热西旦·买买提(新疆)
各参赛单位对推荐选派人选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4103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