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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射箭大集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7-10-18 16: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

  为加快推进国家射箭队东京奥运会周期训练备战理念、模式、措施等的改革创新,大力强化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备战的危机感、紧迫感和竞争感,集中比拼,竞争择优,形成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抓紧提升竞技实力,培养选拔优秀运动员,为完成好第32届奥运会和第18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任务夯实基础、储备力量,经射运中心研究决定,拟于2017年冬训期间开展射箭大集训。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和地点

  (一)集训时间: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月20日。2017年11月10日报到。

  (二)集训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红格体育训练中心(四川省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

  二、集训运动员报名条件

  (一)国家队第一轮集训运动员(男女各18名);

  (二)在国家射箭队第一轮集训资格范围内未入选的运动员(共15人);

  (三)里约奥运会初步队伍的运动员(男女各12人);

  (四)2017年第13届全运会排名赛、淘汰赛男女各前16名;

  (五)参加2017年世界青年锦标赛(青奥会席位赛)的男女各3人;

  (六)2017年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男女个人排名赛、淘汰赛各前3名;

  (七)2017年射箭青少年训练营考核排名男女各前2名(确定后报到)。

  三、集训教练员报名条件

  所带运动员获得报名资格的教练员可报名参加大集训执教工作。凡报名运动员人数为2人或以上的单位,可报1名教练员。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将根据报名教练员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执教大集训的教练员。

  四、集训经费

  (一)入选国家射箭队第一轮集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差旅费由体育总局射运中心承担,其他参加大集训人员差旅费自理;

  (二)参加大集训人员集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体育总局射运中心承担;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大集训人员须按要求准时报到;

  (二)参加大集训运动员须自带弓箭器材;

  (三)大集训其他事宜另行通知。大集训通知下发后不能正常跟队训练者,视为自动放弃大集训资格;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15:00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训资格。

  联系人:李欣平 时骜飞

  联系电话:010-88964103,010-88961649,

  电子邮箱:archery2010@126.com

  附件:2017年射箭大集训报名表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