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7全国箭王争霸赛的竞赛计划已确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国射箭运动的文化宣传及推广工作,更好地展现射箭项目发展和文化特色,提升射箭运动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激发社会大众参与射箭运动的热情,促进射箭竞技运动、全民健身及相关产业更好发展,现公开征集2017全国箭王争霸赛运营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赛事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6、17日(周六、周日,暂定)。
(二)地点:待定。
二、赛事概况
2017年全国箭王争霸赛是一项规格高、参与面广、文化意义重大、传播覆盖面广的赛事活动。赛事将现代射箭运动与中华传统文化结合,集竞技性、群众性、文化性、公益性为一体,努力打造成为我国射箭运动的精品赛事和文化推广活动。本次赛事在前两年赛事只设反曲弓项目专业组的基础上增加了反曲弓项目大众组、复合弓项目专项组和大众组及光弓项目的比赛,提高了赛事的观赏性、娱乐性、文化性及参与性。此外,在比赛期间还将举办射箭运动文化展示和射箭现场互动体验活动,让大众认识、了解射箭项目,吸引更多人群参与射箭运动。赛事规则及办法草案详见附件一。中国射箭协会将给予2017年赛事及活动举办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三、运营赛事基本要求
(一)严格按中国射箭协会制定的本项赛事竞赛规则与办法组织比赛,保证赛事公平、安全;
(二)根据赛事规定弓种项目及参赛者限额邀请到国内外华人专业和大众高手参赛;
(三)每日观赛和体验者不低于500人;
(四)为参赛选手及观众和体验者提供良好服务;
(五)为赛事优胜者设立适宜奖金并提升其自身及代表省市、俱乐部的荣誉感;
(六)对赛事及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多方位宣传,在3小时左右的决赛阶段进行电视或网络视频直播。
四、权益回报
(一)运营企业享有2017年箭王争霸赛独家赛事运营、广告宣传、公关及推广活动等权益。
(二)在满足2017年该赛事所有基本要求并成功举办该项赛事的企业,可延续获得2018—2020年该项赛事的独家运营等权益;
(三)享有赛事运营利润分配权(分配比例商定);
(四)同等条件下享有与中国射箭协会其它项目合作优先权。
五、应征企业基本条件
(一)应征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二)应征企业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赛事的按时完成,应征企业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
(三)应征企业以及赛事负责人员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经历以及能力,且该类项目已经成功运营1年以上;
(四)应征企业具有较好的赞助商及媒体关系。
六、报名方式
企业报名应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应征意向确认函(附件二)和一份应征文件打印材料(附上USB或光盘)。
应征文件内容至少包括:
(一)企业资信介绍(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二)赛事运营策划方案(包括分项预算);
(三)赛事运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等);
(四)对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
(五)对运营回报权益及利润分配比例或其它形式利益分配要求;
(六)工作团队介绍;
(七)资质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
•现有客户评价;
其它应征企业认为有助于说明企业实力的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材料须于2017年11月3日11:30前递交到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3号院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经营部,联系人:李晔,电话:010-88966814,邮编:100144。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达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
附件:
2、应征意向确认函。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