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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通知

2019-09-29 12:25  中国射箭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射箭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抓好后备人才建设,促进和推动基层射箭项目的开展,体育总局射运中心拟于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举办2019年全国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

  (一) 各省报名参加本次青训营的运动员的年龄为18岁以下(含18岁)。

  (二)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三场比赛的男、女团体淘汰赛获得前两名的单位,全国射箭U系列比赛的男、女团体淘汰赛获得过第一名的单位,具体单位为: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福建、陕西、天津、上海、山西、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1个单位,每单位可推荐4名运动员。其它省份可推荐2名运动员。

  (三)各省推荐的运动员应为省队正式或者集训运动员,也可推荐本省比赛前16名的运动员,男、女不限。

  二、训练营的教练组成员

  (一)组长:刘希源

  (二)成员:推荐4名运动员的省市训练单位各推荐1名教练员。

  三、报名

  各省级单位统一报名,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报名表word文档和盖章的电子版发至射箭部邮箱(archery2010@126.com)及承办单位邮箱(879244149@qq.com),并传真(025-57919507)至承办单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于2019年11月6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五、经费

  (一)参加训练营运动员的食宿费、场地和训练器材费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选调的教练员差旅费、食宿费、酬金等由射运中心承担。

  六、要求

  (一)请参加训练营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报到的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营的,务必于规定报到时间前10天由所在推荐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予准假。

  (三)运动员请自带弓箭器材和必要生活用品,确保完成训练和考核任务。

  (四)参加训练营人员请于报到前一周联系承办单位,以便安排接站。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欣平

  电话(传真):010-88961649、88964103

  (二)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李琛

  电 话:13770300969  

  附件:1.2019年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领导小组及教练组成员

     2.2019年射箭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9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