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完成好东京奥运会参赛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出体能最强、竞技状态最佳、综合能力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东京奥运会,经中心研究,并向全国各省市训练单位和射箭项目备战奥运会领导小组成员征求意见后,制定了《国家射箭队东京奥运会最终阶段选拔办法》。
现对以上选拔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对选拔办法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电话和材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4103/8896164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射运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