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
为确保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项目决赛顺利进行,根据《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选派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决赛技术官员的通知》和《全国射箭竞赛裁判员选派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推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项目决赛的技术官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执裁经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能够秉公执法,公正廉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认真、准确的履行裁判职责。
二、技术官员技术等级要求国家级,推荐人员必须有2019年以来全国射箭竞赛的执裁经历,优先推荐执裁过2020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2021年全国射箭冠军赛、第十四届全运会射箭项目资格赛或第十四届全运会射箭项目测试赛的人员。
三、根据2021年度射箭国家级裁判员注册及参加执裁等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射箭国家级裁判员注册人数在6人 (含)以上的可推荐2名,6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考虑到承办单位赛事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需要,陕西省可增加推荐1名(各省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有不良执裁记录的,特别是在以往比赛执裁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较大争议的裁判员,不得推荐。
五、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名单,中国射箭协会裁判员委员会综合考虑推荐情况,研究讨论拟定选派人选方案,经射运中心审批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将根据执裁经验和仲裁工作需要,择优确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报送国家体育总局。
七、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推荐表加盖省级体育局公章后传真至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推荐表见附件2)。
射运中心射箭部联系人:李欣平
联系电话(传真):010-88961649
附件:
1.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项目决赛国家级裁判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项目决赛技术官员建议人选推荐表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