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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公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项目跨单位组合团体及混合团体队伍的函

2021-08-25 07:59  中国射箭协会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各参赛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等9个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体竞字〔2021〕28号)中公布的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射箭竞赛规程,参加东京奥运会射箭团体、混合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自愿继续跨单位组合参加十四运射箭决赛团体、混合团体项目比赛,但跨单位组成团体或混合团体队伍后,此团体内运动员的所在代表单位不得再组队参加相应的团体或混合团体项目比赛。

  经与参加东京奥运会射箭比赛运动员所属代表单位沟通,确定吉林、山东组合参加男子团体比赛,上海、山东组合参加混合团体比赛。因此吉林、山东将不再参加男子团体比赛,上海、山东将不再参加混合团体比赛。

  具体跨单位组合项目运动员名单如下:

  男子团体:魏绍轩(吉林)、王大鹏(山东)、李佳伦(山东)

  混合团体:吴佳欣(上海)、王大鹏(山东)

  现将跨单位组合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各参赛单位对跨单位组合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4103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 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