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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公示2021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裁判员的通知

2021-11-29 15:16  中国射箭协会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各有关单位:

  10月下旬国内疫情情况愈发严峻,赛事承办单位、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及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多次对赛事组织风险进行分析与研判,决定延期举办2021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近期,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整体平稳的形势,2021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定于12月8日至15日在云南玉溪恢复举行。

  为顺利完成好2021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比赛的竞赛组织运行工作,中国射箭协会裁判员委员会重新提名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研究同意,拟选部分人员担任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比赛裁判员。为确保选派和执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本通知之日起对拟选派人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派执裁。

  一、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2021年12月8-15日,云南玉溪)

  (一)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尤卫东(江苏)

  裁判长:杨晓燕(四川)

  发令长:王璐(北京)

  编排长:陈娜(天津)

  裁判员:申岩、余鹏(北京)、李磊(天津)、高坤、孔祥瑞、赵燕、冉玉(内蒙古)、王乾(江苏)、郑晔(福建)、周启群(河南)、何为中(广东)、何春雨(四川)、黄仁全(重庆)、刘芳(贵州)

  (二)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郭秀礼(山西)

  委员:韩来泉(山东)、林志坚(上海)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上述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调执裁。经公示需要调换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并另公告。本场比赛所有裁判员于12月8日报到,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参见竞赛补充通知。

  二、裁判员要求

  (一)所有裁判员防疫工作按照补充通知执行。

  (二)裁判员必须严格按照《2021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恢复比赛的补充通知》内的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三)裁判员到达报到地点后,主动配合组委会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四)所有裁判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裁判员需自带裁判证、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装。

  (六)裁判员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动车或高铁二等座前往赛区,如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七)按照规定报销交通及核酸检测费用(凭票据报销)。

  三、公示受理

  公示期内,各参赛单位、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对选派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010-88964103   传真:010-8896164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三号

  邮编:100144

  附件:1.参赛人员“防控新冠疫情”健康情况记录表

  2.2021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 张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