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好2022年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比赛的竞赛组织运行工作,经中国射箭协会裁判员委员会执委会提名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研究同意,拟选部分人员担任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比赛裁判员。为确保选派和执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本通知之日起对拟选派人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派执裁。
一、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林志坚(上海)
裁判长:杨明(浙江)
发令长:王璐(北京)
编排长:刘利鹏(广东)
裁判员:申岩(北京),李亮(天津),石夏英(内蒙古),杭恺(上海),邹士玲、邱林飞(浙江),程勇(安徽),王炫(山东),周启群、彭志刚(河南),黄仁全(重庆),罗艳全、邱云华(四川),陈清艳(贵州),李莹、杨新梅、康菲(陕西)。
实习裁判员:马雪芳(北京、一级),吴俞锋(天津、一级),王霆(山西、一级),张敏(陕西、一级)。
二、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郭秀礼(山西)
委员:刘吉善(新疆)、杨晓燕(四川)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上述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调执裁。经公示需要调换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并另公告。本场比赛所有裁判员于9月15日18:00前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常宁生态体育训练比赛基地报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射击馆南路1号,联系人:陈卓采,联系方式:18591987743。
四、裁判员要求
(一)所有裁判员均不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抵达赛区报到时需提供7天体温情况正常表,本人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近14天无中高风险区旅行史承诺,经过测体温、扫场所码、亮行程码后方可进行报到,到达赛区后须24小时内统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完成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参赛。
(二)裁判员必须严格按照《赛事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和《赛事队伍管理方案》(附件4)的要求做好全程的防疫工作。
(三)裁判员到达报到地点后,主动配合组委会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四)所有裁判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裁判员需自带裁判证、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装。
(六)裁判员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动车或高铁二等座前往赛区,如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七)按照规定报销交通及核酸检测费用(凭票据报销)。
(八)实习裁判员比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公示受理
公示期内,各参赛单位、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对选派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010-88964103 传真:010-8896164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三号
邮编:100144
附件:1.参赛人员“防控新冠疫情”健康情况记录表
3.赛事疫情防控方案
4.赛事队伍管理方案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