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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世界运动会国家射箭队第二阶段集训的通知

2008-04-16 14:24  中国射箭协会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山东、福建、四川、陕西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深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为准备参加2008年9月11日-15日在英国威尔士举办第21届野外世界射箭锦标赛和为2009年参加高雄举行的第八届世界运动会获得射箭项目参赛资格,按照射箭项目备战第八届世界运动会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争取在世界锦标赛取得好成绩,拟定于2008年4月10日开始进行野外射箭项目的培训、选拔、集训,开始进行实战训练,现将有关集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集训时间、地点 2008年4月21日-6月30日在秦皇岛训练基地举行准备参加第八届世界运动会射箭项目国家队集训。

  二、参加集训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名单:(反曲弓43人,光弓、复合弓18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3人,共计76人)

  (一)工作人员:郎 维、周 元(射运中心)、徐永顺(吉林)、秦皇岛基地1人

  (二)教练员名单:何春晨(陕西)、王孝庶(吉林)、王碧瑶(福建)、叶 飞(北京)、钟 兵(四川)、韩旭(山西)、王连萍(辽宁)、

  (三)运动员名单:

  北京:李晓峰、孙 洋、杨 浩

  山西:王晓敏、于炳辉、贾亚亚、任妤茜(女)、李 星(女)、张 琳(女)

  辽宁:林 岩、房启刚、高 超、王辰辰(女)、曹 慧(女)、陈 楠(女)、王 妮(女)、管晓坤(女)

  吉林:李 强、李 闯、吕 鑫、姜 卉(女)、刘越绵(女)、李洋洋(女)

  福建:戴 凡、王 涛、戴伟斌、白 佳(女)、曾雅丝(女)、林海玲(女)

  山东:刘 钊陕西:郭 昱、李威霖、张 辉、陈思思(女)、王蓉萱(女)、吴双双(女)

  四川:张 力、何宇航、阿拉腾布日古德、马午超刘蓓蕾(女)、卢 婷、余小梅(女)

  复合弓、光弓:

  教练员:王冀中(北京)、赵永成(山东)、曹海燕(江苏)

  男运动员:蔡 硕、申 岩、王杰勇、徐 涛、张建东(北京),刘小光(深圳),王晓杰(上海),李 磊、李 亮、王韶鹏(天津)

  女运动员:刘 松、王 璐、徐换丽、刘婴石(北京),蓝兰(深圳),张 琼、朱海霞(上海),黄燚焱(江苏)

  (四)有条件的单位、俱乐部、个人可自费报名,经中心批准后可参加集训(伙食费:60/天,伙食管理费:10/天,住宿集训费:60/天)。

  三、聘请台北袁万里教练来大陆负责培训和指导训练;聘请徐开才教练担任顾问;在集训期间邀请国际箭联野外射箭委员会主席(英国人)Derrick J.Lovell先生来华讲学、培训。

  四、国家集训队成立队委会,队委会由中心领导、集训队工作人员和全体教练员组成。教练员组长:王碧瑶,副组长:王连萍。队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并及时以书面文字形式向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汇报训练情况。

  五、国家集训队统一研究制定训练计划,男、女队在集训队总训练计划框架下制定本队周训练计划。

  六、参加集训人员,如已在本单位办理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报到时应携带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互助保险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政治处备案。已办优秀运动员互助保险者,在国家队训练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国家队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体人字〔2004〕525号)办理。

  七、国家集训队严格执行、遵守国家体育总局设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国家队外出训练期间的管理规定”和“国家射箭队管理规定”。

  八、在集训期间举行多次测验和选拔,按成绩录取参加野外世界锦标赛人员(办法另定)。

  九、参加野外射箭培训、集训、选拔赛的工作人员、教练员、运动员自带弓箭器材、医疗费,于2008年4月21日到秦皇岛训练基地报道。

  十、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联系电话:010-88961949  传真:010-88928075

  联系人:周 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041

  (二)秦皇岛训练基地

  联系人:祁琪 联系电话:0335-85800840

  手机:13653355883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文体路5号 邮编:066004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