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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奥运国家射箭队确定教练员办法的通知

2008-04-16 14:31  中国射箭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为更好完成第29届奥运会的任务,于2007年1月对参加29届奥运会国家射箭队教练员班子做了很大调整,原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运字〔2007〕90号文件第七条:“确定教练员积分办法”已经不适用现在国家队的实际情况,修改后的参加29届奥运会确定教练员办法如下:

  一、两名教练员参奥运会的确定办法参加奥运会教练员名额两名时,国家射箭队男队教练员1名、女队教练员1名。

  二、三名教练员参奥运会的确定办法参加奥运会教练员名额三名时,国家射箭队男队教练员1名、女队教练员2名。

  三、四名教练员参赛的确定方法参加奥运会教练员名额四名时,国家射箭队男队教练员2名、女队教练员2名。

  四、参加奥运会教练员由国家射箭队队委会提名,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研究确定,中心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二○○八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