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青海、新疆体育局竞技体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射箭裁判员参加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裁判业务能力,更好地完成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射箭比赛的竞赛任务,按照北京奥组委射箭项目NTO的2008年培训计划要求,定于2008年6月9日-13日在北京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国内技术官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北京:张晓颖(女)
山西:樊卫平、郭秀礼、曹跃民
内蒙古:李 苞(女)
辽宁:戴玉林
上海:郭蓓(女)、胡红(女)
江苏:尤卫东
福建:林 琳(女)
山东:韩来泉、石 磊
河南:董红英(女)
广东:覃月英(女)、易 娟(女)、钟胜师
广西:麦 英(女)、包 明、吴 政
四川:班晋蓉(女)、罗 燕(女)
陕西:郭建军、杨新梅(女)
青海:仇建华(女)
新疆:刘吉善
二、学习内容
奥运会、残奥会射箭比赛介绍;NTO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射箭比赛运行介绍;学习国际射箭联合会新规则等。
三、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培训人员于2008年6月9日到北京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报到。
四、其它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旅差费、食宿费、交通费由会议负担
(二)参加培训人员不得乘坐飞机或软卧,不得绕道。
(三)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请假。
(四)以上有不详之处,请与射箭部周元联系。
联系电话:010-88961649, 传真:010-88928075
手机号码:13911983013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