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
为加强射箭项目后备梯队建设,夯实基础,培养发现优秀后备人才,启动2012年奥运会备战工作,决定于2008年11月15日—2008年12月31日组织射箭项目青少年集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
本次集训每个省级训练单位可男、女报2名运动员,运动员年龄要求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在1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
各单位应于11月3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射箭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参加集训运动员于2008年11月15日到广西省武鸣训练基地报到。
四、成立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高志丹
副组长:张 良 曾志刚 郎 维 王义夫
组 员:周 元 孟繁爱 付 涛
五、考核
集训期间将组织2次考核,考核总成绩前2名的运动员直接入选下一周期国家集训队。
六、经费
㈠参加集训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差旅费自理。
㈡参加集训的运动员集训期间住宿费、训练费、草靶费和市内交通费由射运中心负责,伙食费自理,每人每天50元。
㈢参加集训的教练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100元。
㈣国家体育总局射箭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指派的教练员经费由射运中心负责支出。
七、要求
㈠要求所报运动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㈡国家体育总局射箭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将对报名单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运动员将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对没有接到电话通知的运动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报到,取消集训资格。
㈢运动员自带弓箭器材,确保完成训练和考核任务。
㈣自带生活用品,报到前请电话通知承办单位,以便接站。
八、集训联系人
㈠国家体育总局射箭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 元
电 话:010-88961649
传 真:010-88928075
㈡广西武鸣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农庆功、苏一晋
电 话:0771-6224067 6225229
传 真:0771-6229320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