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训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射箭项目组织青少年集训及报名事宜的通知》(射运字[2008]22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射箭项目青少年大集训人员名单及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集训的运动员、教练员于2008年11月15日到广西自治区武鸣训练基地报到。
二、指派教练员名单
由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指派参加本次集训的教练员包括:王连平(辽宁)、丁继军(上海)、王碧瑶(福建)、莫运德(广西)。
三、经费
㈠参加集训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差旅费自理。
㈡参加集训的运动员集训期间住宿费、训练费、草靶费和市内交通费由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负责,伙食费自理,每人每天50元。
㈢参加集训的教练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100元。
㈣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指派的教练员经费由射运中心负责支出。
四、要求
㈠参加集训人员按通知规定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报到,取消集训资格。
㈡运动员自带弓箭器材,确保完成训练和考核任务。
㈢自带生活用品,报到前请电话通知承办单位,以便接站。
四、联系人
㈠国家体育总局射箭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 元
电 话:010-88961649
传 真:010-88928075
㈡广西武鸣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农庆功、苏一晋
电 话:0771-6224067 6225229
传 真:0771-6229320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