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协会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09年国家射箭队组队集训的通知

2009-01-23 11:17  中国射箭协会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

  为备战第30届奥运会,完成2009年国际射箭比赛任务,国家射箭队将于2009年2月3日开始进行集中训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2月3日至2009年8月10日,教练员于2009年2月3日报到,运动员于2009年2月5日报到。

  地点:分别在广州、北京集训。2月份报到地点:广东黄村体育训练基地。

  二、集训人员名单:

  ㈠领队:孟繁爱(射运中心)

  ㈡工作人员:张晓雷、刘宝富(射运中心)

  ㈢教练员:

  总教练:田渝陵(北京)

  女子一组主教练:田渝陵(北京)

  女子一队助理教练:陈全林(北京)、张娟娟(兼、山东)

  女子二组主教练:巴永善(江苏)

  女子三组主教练:王 瑾(上海)

  男子一组主教练:刘希源(吉林)

  男子二组主教练:赖永钦(广西)

  男子三组主教练:郝 伟(山东)

  ㈣运动员:

  女子一组:赵玲(北京)、陈玲(江苏)、张娟娟(山东)、李晓牧(北京)

  女子二组:郭丹(辽宁)、祁娜(江苏)、张云录(江苏)、欧阳如玉(浙江)

  女子三组:钱佳灵(上海)、陆思怡(江西)、朱佳妮(江西)、陈业青(广西)

  男子一组:赵神州(吉林)、蔡毅(吉林)、姜皓(黑龙江) 、薛海峰(新疆)

  男子二组:王志德(江苏)、陈文圆(江苏)、李阳喜(广西) 、李文全(广西)

  男子三组:邢宇(北京)、郭凯强(山西)、褚威洋(吉林)、李根(宁夏)

  三、集训要求:

  ㈠参加集训人员自带弓箭器材。

  ㈡参加集训人员(教练员、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白底彩色小2寸标准证件照片12张(另带底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同时携带本人临时组织关系和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无论此前在国家队是否有护照,均按此办理。

  ㈢参加集训人员,如已在本单位办理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报到时应携带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互助保险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政治处备案。已办优秀运动员互助保险者,在国家队训练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国家队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体人字[2004]525号)办理。

  ㈣参加集训人员不得请假。

  四、联系方式:

  ㈠国家射箭队

  联系人:孟繁爱 联系电话:13651121491

  田渝陵 联系电话:13911988006

  ㈡广东黄村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钟胜师 联系电话:020-82168983,82169071

  传真:020-82168336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