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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09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和冠军赛裁判员的通知

2009-02-17 18:48  中国射箭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全国比赛计划安排,现将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和全国射箭冠军赛需选调的裁判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于3月20日-3月26日在广西武鸣体育训练基地举行,需选调以下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

  (一)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郭秀礼(山西)

  裁判长:刘吉善(新疆)

  编排记录长:董红英(河南)

  发令长:郭建军(陕西)

  裁判员:石夏英(内蒙古)、郭仁立(福建)、王明新、姬长军(山东)、张立政、张立新(河南)、罗朝芳(四川)、窦小刚(新疆)、苏宝生、王 炼(国家体育总局)

  (二)仲裁委员会主任:周 元(国家体育总局)

  委 员:穆 勇(国家体育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1人

  (三)所需其他裁判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选调。参加比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3月17日,其他裁判员于3月18日到广西武鸣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二、全国射箭冠军赛于4月15日-22日在广西武鸣体育训练基地举行,需选调以下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

  (一)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班晋蓉(四川)

  裁判长: 赵书强(北京)

  编排记录长:陆柯清(江苏)

  发令长:王杰勇(北京)

  裁判员:陈 洁、周 萍(上海)、石守葆(江苏)、林为众、邹 清(福建)、周启群、殷德荣(河南)、杨新梅(陕西)

  (二)仲裁委员会主任:周 元(国家体育总局)

  委 员:李莲(福建)、覃月英(广东)

  (三)所需其他裁判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选调。参加比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4月12日,其他裁判员于4月13日广西武鸣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三、其它

  (一)被选调的裁判员须带裁判证,自备裁判用具、裁判服装,不得绕道和乘坐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

  (二)被选调的裁判员确属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执行比赛任务的,务必于比赛10天前电告射箭部。

  (三)以上不详之处请与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苏宝生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10-88961649

  二○○九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