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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1届运动会射箭比赛补充通知

2009-09-08 14:50  中国射箭协会

  各参赛代表队: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射箭决赛定于2009年10月17日—23日在山东青岛举行,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经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竞赛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射箭场(李沧区金水路69号)。

  二、报名

  按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决赛要求,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参赛。(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决赛网络报名工作的通知)

  三、报到

  (一)官员、裁判员接待安排

  报到时间:2009年10月13日。

  接待酒店:索菲亚(青岛)国际大酒店(崂山区香港东路217号)。

  抵离信息: 请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青岛赛区射箭项目抵离信息表(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赛前一周)前将抵离信息电告。

  联 系 人:田卫国

  联系电话:13969691175

  传 真:0532—81935103

  邮 箱:Twg2008@sohu.com

  (二)运动队接待安排

  报到时间:2009年10月14日。

  接待酒店:青岛广业锦江大酒店(李沧区夏庄路68号)。

  抵离信息:请各参赛队认真填报《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青岛赛区射箭项目抵离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09年10月10日(赛前一周)前将信息表发至青岛赛区礼宾接待部运动队联络职能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峰岩

  联系电话:0532-85809218,13969880190

  传 真:0532-85809286

  邮 箱:qdqy-ydd@163.com

  四、费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相关规定:

  (一)各代表队在编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每人每天向大会缴纳伙食费9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担。

  (二)超编人员按每人每天430元收取(310元食宿费,120元观摩费、交通、制证费)。

  (三)提前报到的队伍所有人员按超编标准收取费用。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十一运会射箭比赛抵离信息表

  2 . 十一运会射箭比赛竞赛日程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射箭竞委会

  二○○九年九月二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