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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胜制比赛办法

2010-03-02 17:57  中国射箭协会

  局胜制即以每场对抗赛运动员在每局中所获得的累积得分决定胜负。每局获胜的运动员积2分,打平各积1分,输者积零分。

  在1/32至1/8淘汰赛阶段,每局6支箭,每场对抗赛最多打3局。如前两局结束后,一方运动员获4分,则比赛结束,无需进行第3局。如打满3局,两名运动员的积分相同(各积3分),则进行附加赛决定胜者。

  在1/4决赛至奖牌决赛阶段,每局3支箭,每场对抗赛最多打5局。如前3局结束后,一方运动员获6分,则比赛结束。如5局比赛后,积分仍然相同,则进行附加赛决定胜负。

  交替发射时,每支箭发射时限20秒。

  附加赛打破平局程序:

  •每名运动员各射1支箭,环值高者获胜;

  •如环值相等,则拥有距黄心最近的箭的运动员获胜;

  •如仍相等,则再进行距黄心最近的箭的附加赛,直至打破平局。

  以上比赛办法仅适用于个人比赛。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