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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七届城运会预赛射箭比赛补充通知

2011-04-20 09:21  中国射箭协会

  全国第七届城运会预赛射箭比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1年全国第七届城运会预赛射箭比赛将于5月20日-5月24日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举行,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根据2011年全国第七届城运会预赛射箭项目竞赛规程,各参赛单位规定参加人员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各参加单位于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见附页)一式两份,分别报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并将电子版发到fs57919508@hotmail.com邮箱)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逾期报名,每名运动员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200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报名表必须采用规程附件提供的正式样表,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内容,用计算机清晰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5月18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三、收费标准:

  (一)伙食费:每人每天75元(含管理费),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手续。

  (二)接送站费:每人100元。

  (三)报名费:个人赛每人100元,团体赛每队200元(男、女团体分别计算)。

  (四)订票费:每人30元。

  (五)竞赛经费(含住宿和场地费): 竞赛经费标准为850元/人,规定参加单位在编运动员370元/人,国家体育总局承担480元/人;超编工作人员缴纳450元/人;提前报到的运动队每人每天按200元收取食、宿、训练费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后至抽签前,每调换运动员1人,需交纳手续费200元,报名后弃权手续费200元,抽签后,不得更换。

  (二)总裁判长、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5月16日,其他裁判员于5月17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被选调的裁判员需带裁判证,自备裁判服装,不得绕道和乘座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国派裁判员不安排接站,火车站坐地铁至天印大道站下,打车至方山体育训练基地,给予交通补贴。

  (三)请各队将抵达、离会的详细信息于 4月30日前传真或电告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

  基地,以便安排接、送站(返程车票预定单附后)。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传真、电话:010-88961649 邮编:100041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射箭部

  (二)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电话:025-57919508 王云霞 传真:025-57919578

  025-57919509 曹海燕 传真:025-57919577

  订返程车票联系人:

  丁兆光 电话:025—57919506 13914499465 传真:025—57919577

  接送站联系人:

  糜燕新 电话:025—57919518 13952094126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印湖路8号

  邮政编码:211112

  (三)开户行和帐号:

  南京建行科学园分理处 32001596040059000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