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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团体锦标赛补充通知

2011-05-09 21:29  中国射箭协会

  2011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团体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

  2011年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团体锦标赛将于6月22日-6月26日在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举行,现将每场比赛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根据2011年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各参赛单位规定参加人员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允许超编自费参赛;

  (二)请各参加单位于6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体工一大队训练科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逾期报名,每名运动员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200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报名表必须采用规程附件提供的正式样表,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内容,用计算机清晰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6月20日到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体工一大队报到。

  三、收费标准:

  (一)伙食费:每人每天75元(含管理费),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手续。

  (二)接送站费:火车站:每人100元。飞机场:每人200元。

  (三)报名费:个人赛每人100元,团体赛每队200元(男、女团体分别计算)。

  (四)订票费:每人30元。

  (五)竞赛经费(含住宿和场地费): 竞赛经费标准为850元/人,规定参加单位在编运动员交纳400元/人,国家体育总局承担450元/人;超编和自费运动员竞赛经费全部自理;超编工作人员缴纳450元/人;提前报到运动队每人每天按200元收取食、宿、训练费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后至抽签前,每调换运动员1人,需交纳手续费200元,报名后弃权手续费200元,抽签后,不得更换。

  (二)请选派的裁判于6月19日到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报到。被选调的裁判员需带裁判证,自备裁判服装,不得绕道和乘座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

  (三)请各队将抵达、离会的详细信息于 6月5日前传真或电告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体工一大队办公室,以便安排接、送站(返程车票预定单附后)。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传真、电话:010-88961649 邮编:100041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射箭部

  (二)青海省多巴体育训练基地体工一大队训练科

  联系电话:0971-4698206 传真:0971-4698014

  联系人:王青臣 13709738787 曹可 15110906688

  订返程车票及接送站联系人:

  杨明生 电话:0971—4698005 13119762786 传真:0971—4698010

  邮政编码:811601

  请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青海省体工一大队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