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
按照2012年射箭竞赛计划安排,第30届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二阶段)将于2012年3月16-28日在广东黄村基地进行。为顺利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射运字〔2011〕60号《关于印发参加第30届奥运会射箭项目运动员选拔办法的通知》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2年3月16-28日在广东黄村体育训练基地进行。本次选拔赛分3场进行,时间分别为3月16-17日、3月21-22日、3月26-27日。
二、参赛人员名单
北京:邢宇
山西:方玉婷(女)、祝珊珊(女)
内蒙古:刘招远
辽宁:刘岳
吉林:程明、赵神洲
上海:刘招武、朱佳妮(女)
江苏:陈文圆、夏时敏(女)、顾芸(女)
福建:戴小祥、黄婉萍(女)
山东:靖相青、徐晶(女)、张娟娟(女)
广西:李文全
四川:任进科
陕西:永富军
青海: 赵琳丽
新疆:宋俊杰、赵志红(女)
成都军区:张炳红(女)、张丹(女)
三、竞赛规则及办法
采用中国射箭协会2006年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及国际箭联最新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则及其附则,并执行射运字〔2011〕60号《关于印发参加第30届奥运会射箭项目运动员选拔办法的通知》中的《参加第30届奥运会射箭项目运动员选拔办法》。
四、技术会议
本阶段选拔赛技术会议定于3月14日下午4点召开。
五、抽签
每场选拔赛开始的前一天下午进行抽签,抽签靶位为当场选拔赛的排名赛靶位,淘汰赛靶位按照运动员在本场排名赛的名次确定。
六、器材检查
定于3月15日上午9:00进行器材检查。
七、场地器材
本次选拔赛设比赛场和训练场各一片,训练场全天开放训练。
八、费用
食宿费:参赛运动员及国家队教练员食宿费用由国家队支付。裁判员费用从选拔赛经费中支付。
九、兴奋剂检测
选拔赛期间将进行兴奋剂检测,入选奥运会队伍运动员必须接受兴奋剂检测。
十、弃权
如运动员中途弃权,需在拟弃权的选拔赛抽签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交与射运中心射箭部。
十一、报名与报到
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9日前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以传真形式进行报名确认。
十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联系人:毛松华
(二)国家射箭队
联系人:穆勇 13911990559
(三)广东黄村基地
联系人:余德青 13632401413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第三十届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二阶段)竞赛日程
2. 全国射箭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