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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级射箭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2-08-20 15:33  中国射箭协会

  射运字〔2012〕177号

  射运中心关于举办2012年国家级射箭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际射箭联合会于2012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了新版的《射箭竞赛规则》。为使全国射箭裁判员及时了解并掌握规则变化,统一认识和尺度,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裁能力,从而确保全国比赛竞赛质量,拟于2012年10月10日至1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国家级射箭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培训班人员于10月10日到辽宁省沈阳军区金星宾馆报到。

  二、培训内容

  (一) 国际射箭发展趋势;

  (二) 最新竞赛规则(2012年版);

  (三) 裁判法;

  (四) 实践;

  (五) 案例分析;

  (六) 考核(理论考核,闭卷,满分100分)。

  三、报名资格

  (一)热爱射箭运动,品德好,为人正派;

  (二)大专以上学历;

  (三)国家级裁判员年龄要求在55周岁及以下,一级裁判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四)符合年龄要求且保证每年能执裁1-2次的国家级裁判员必须参加本次培训;

  (五)符合申报国家级裁判员要求的一级裁判员必须参加本次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六)以省级为单位,每单位可报3名一级裁判员参加培训;

  (七)未参加培训者将不选调其在全国及以上范围的射箭赛事中执裁。

  四、费用

  (一)报名费(含资料费)100元/人;

  (二)交通、食宿等费用全部自理,食宿费150元/人/天;

  (三)聘请老师交通费、食宿费及讲课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五、报名

  (一)请以省级为单位统一报名,于9月17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射箭部(加盖省级单位公章),并发电子版至射箭部邮箱archery2010@126.com,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提供相应的裁判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于9月上旬登陆中国射箭协会官方网站(archery.sport.org.cn),下载并自行打印国际箭联《2012年射箭竞赛规则》中文译文,了解规则内容,并带至培训班。本次培训班不另发规则。

  (二)本次培训有实践课,请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三)授课老师讲义将于报到后发放。

  (四)乘车路线:

  乘火车到沈阳站,乘出租车约9元到沈阳军区金星宾馆;

  乘火车到沈阳北站,乘271、152路公交到太原街下,步行至金星宾馆;

  乘飞机到沈阳,机场大巴(约15元)到终点下车,再乘出租车约15元到沈阳军区金星宾馆。

  (五)请于9月28日前将返程票预订单传真至承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

  联系人:陈艳丽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二)辽宁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秉贵 15998887080 王晓丽 18640018730 电话:024-24791922 传真:024- 24792117

  (三)沈阳军区金星宾馆

  沈阳市太原街9号,宾馆电话:024-62101030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 培训班初步日程安排

  2.2012年国家级射箭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3. 返程票预订单

  射运中心

  2012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