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运中心关于射箭项目对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对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公示的通知》(体竞字〔2013〕7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射箭项目的竞赛工作,最大程度地消除赛风赛纪问题的隐患,保证全运会决赛的公平和公正性,拟对各单位有可能参加全运会决赛的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公示(运动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此次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7月9日。
二、运动员公示的范围
已获得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射箭项目参赛席位单位中所有参加预赛的运动员名单(见附件)。
三、本次公示,要求举报人进行实名书面举报,需有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详细的文件材料。对于非实名且无事实依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四、本次公示期截止后的举报,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欣平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附件:公示运动员名单
射运中心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