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运中心关于第二次印发国家射箭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选派最优秀运动员参加第17届亚运会比赛,射运中心制订了《国家射箭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国各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的反馈结果,组织召开了备战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现将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修订后的《选拔办法》再次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12月29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报送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1649 邮编:10014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射箭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
射运中心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