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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运中心关于批准北京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附属学校等10所学校为“全国射箭重点学校”的决定

2015-01-30 14:59  中国射箭协会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附属学校等10所学校申请“全国射箭重点学校”的申报材料,依据《中国射箭协会射箭重点体校和重点学校申报审批管理办法》,经我中心审查,符合中国射箭协会关于“全国射箭重点学校”的申报审批条件。现批准下列学校为“全国射箭重点学校”:

  1、北京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附属学校(编号:81)

  2、山东省新泰市汶城实验小学(编号:82)

  3、上海市虹口实验学校(编号:83)

  4、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编号:84)

  5、华县少华中学(编号:85)

  6、上海市奉贤区阳光外国语学校(编号:86)

  7、上海市奉贤中学(编号:87)

  8、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芜湖事达中学(编号:88)

  9、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民族中学(编号:89)

  10、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第一中学(编号:90)

  特此通知。

  射运中心 

  2015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