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2015年全国射箭冠军赛暨第31届奥运会选拔赛(资格赛)、第31届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裁判员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
为顺利完成好2015年全国射箭冠军赛暨第31届奥运会选拔赛(资格赛)和第31届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的竞赛组织运行工作,经中国射箭协会裁判员委员会执委会提名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研究同意,拟选部分裁判员担任执裁任务。为确保选派和执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本通知之日起对拟选派人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派执裁。
一、2015年全国射箭冠军赛暨第31届奥运会选拔赛(资格赛)(2015年3月14~19日,福建莆田)
(一)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李长顺(陕西)
裁判长:刘吉善(新疆)
发令长:石磊(山东)
编排长:刘利鹏(广东)
裁判员:赵书强、王璐(北京)、武永胜(山西)、高坤(内蒙古)、陶琳(吉林)、叶华(上海)、杨明(浙江)、郑晔、吴建新(福建)、张明新(山东)、周启群(河南)、杨晓燕(四川)
(二)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戴玉林(辽宁)
委员:朱幼南(江苏)、林潮海(广东)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上述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调执裁。经公示需要调换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并另公告。本场比赛裁判员报到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体育公园。
联系人:叶建辉 13706081650 传真 0594-2388081
陈娥琴 18159100390 传真 0594-6796686
二、第31届奥运会射箭项目选拔赛(第一阶段)(2015年3月27日~4月10日,福建莆田)
(一)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韩来泉(山东)
发令长:郭建军(陕西)
编排长:肖子凡(福建)
裁判员:李磊(天津)、石夏英(内蒙古)、林志坚(上海)、王乾(江苏)、郑晔、马凌(福建)、王炫(山东)、彭志刚(河南)、罗艳(四川)、杨新梅(陕西)、王志彬(宁夏)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杨绪利(江苏)
委员:林宏伟(山东)、杨晓燕(四川)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上述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选调执裁。经公示需要调换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并另公告。本场比赛裁判员报到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体育公园。联系方式见竞赛补充通知。
联系人:叶建辉 13706081650 传真 0594-2388081
陈娥琴 18159100390 传真 0594-6796686
三、公示受理
公示期内,各参赛单位、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对选派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电话/传真:010-88964103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三号
邮编:100144
射运中心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