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射箭青少年训练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赛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
为进一步推动射箭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抓好后备人才建设,促进和推动基层射箭项目的开展,我中心拟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24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体育训练基地(莆田市体育公园)举办2017年全国射箭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2017年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青少年射箭锦标赛三场比赛的团体淘汰赛获得过前四名的单位: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重庆、陕西、新疆、西部战区陆军等15个单位每单位可推荐7名运动员,其他省份可推荐5名运动员。
(二)各省推荐的运动员应为省队正式或者集训运动员,也可推荐本省比赛前16名的运动员,男、女不限。
(三)射运中心选调7名经验丰富的射箭教练员执教训练营(教练组成名单附后)。训练营期间同时将邀请专家进行射箭基础训练技术、国际箭联射箭规则、励志教育、心理知识等专题讲座的授课。
二、报名
请各省级单位统一报名,于10月16日(星期一)前将报名表word文档和盖章的电子版发至射箭部邮箱(archery2010@126.com)并传真,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于2017年11月10日到福建省莆田市体育训练基地(莆田市体育公园)报到。
四、经费
(一)参加训练营运动员的食宿费、场地和训练器材费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选调的教练员、授课老师的食宿、差旅费和授课等费用均由射运中心承担。
五、训练营考核优秀的运动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射箭队后备队伍集训。
六、要求
(一)请参加训练营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报到的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营的,务必于规定报到时间前10天由所在推荐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予准假。
(三)运动员请自带弓箭器材和必要生活用品,确保完成训练和考核任务。
(四)参加训练营人员请于报到前10天联系承办单位,以便安排接站(大会只安排市内接送)。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欣平 时骜飞
电话(传真):010-88961649、88964103
(二)福建省莆田市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叶建辉
电话:0594-6796686 13706081650
附件: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