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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射箭队备战第30届奥运会通知

2011-04-13 10:48  中国射箭协会

  射运字〔2011〕103号

  关于国家射箭队备战第30届奥运会初步队伍组队集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各有关单位:

  国家射箭队备战第30届奥运会第一阶段选拔赛已顺利结束,根据射运字〔2011〕60号文件《关于印发参加第30届奥运会射箭项目运动员选拔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第一阶段选拔赛中获得男、女个人积分各前12名的运动员进入国家射箭队组成备战第30届奥运会初步队伍,并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

  为充分做好备战工作,我中心定于2011年4月13日组建备战第30届奥运会初步队伍并进行组队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1年4月13日

  二、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集训名单(见附件)

  四、集训要求:

  (一)参加集训人员,自带弓箭器材和生活用品。

  (二)参加集训人员(教练员、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白底彩色小2寸标准证件照片12张(另带底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同时携带本人临时组织关系和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无论此前在国家队是否有护照,均按此办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如已在本单位办理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报到时应携带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互助保险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人事处备案。已办理优秀运动员互助保险者,在国家队训练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国家队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体人字[2004]525号)办理。

  (四)参加集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逾期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其入队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 勇 13911990559

  张晓雷 13901205785

  附件:国家射箭队备战第30届奥运会初步队伍组队集训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射运中心 集训 通知

  附件:

  国家射箭队备战第30届奥运会

  初步队伍组队集训名单

  一、总教练:田渝陵(北京)

  二、领 队:穆 勇(射运中心)

  三、工作人员:张晓雷、刘宝富(射运中心)

  四、教练员:

  主教练:4人

  田渝陵(兼)、刘希源(吉林)、巴永善(江苏)、 赖永欣(广西)

  助理教练:1人

  陈全林(女,北京)

  五、运动员:

  男子组:12人

  北 京:邢 宇

  内蒙古:刘招远

  辽 宁:刘 岳

  吉 林:赵神洲

  上 海:刘招武

  江 苏:陈文圆

  福 建:戴小祥

  山 东:靖相青

  四 川:任进科

  广 西:李文全

  陕 西:永富军

  新 疆:宋俊杰

  女子组:12人

  山 西:祝姗姗、方玉婷

  吉 林:程 明

  上 海:朱佳妮

  江 苏:夏时敏、顾 芸

  福 建:黄琬萍

  山 东:徐 晶

  青 海:赵琳丽

  新 疆:赵志红

  成都军区:张炳虹、张丹

责任编辑: 裴超